五金钣金加工产品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4-04-16 来源:五金钣金加工产品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526,940,60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MiniLED背光与Mini/MicroLED直显是LED行业中长期增长的重要驱动因子,显示技术的更新迭代加速推动各环节之间的分工模糊化,LED行业已由单一环节的竞争逐步转变为垂直产业链竞争。公司LED产业链各环节覆盖照明、背光、直显三大主流应用领域,各环节多链条深度协同,以推动上、中、下游在各应用领域向高的附加价值转型的战略目标。MiniLED是公司近两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心,公司借助MiniLED各环节的技术沉淀和垂直协同,将收获行业高速成长期的增长红利。

  兆驰半导体是全行业唯一一家全年满产满销及扣非后较大幅度盈利的芯片厂。报告期内,垂直一体化协同策略持续深入,战略重心倾向高的附加价值产品,最终实现由“规模”向“规模&价值”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产能方面,氮化镓芯片扩产项目在2023年4月开始放量,于6月底已经实现产量100万片(4寸片),后续通过提升生产效率,截止12月底,氮化镓产量为105万片(4寸片),公司氮化镓芯片产能居行业第二,产销量居全行业第一;报告期内,砷化镓芯片产量为5万片(4寸片)。LED芯片的扩产为公司提升MiniRGB、MiniBLU、高端照明等高的附加价值市场占有率提供源动力。

  产品方面,LED市场需求企稳复苏,下游订单充足,在保证公司满产满销的前提下,2023年下半年,公司提升了应用在普通照明市场的LED芯片产品价格,并基于产能释放提升高的附加价值产品占比,如MiniRGB芯片、背光领域芯片、高毛利照明的产品结构占比。2023年期间,兆驰半导体成功进入三星供应链体系。

  2023年期间,LED封装行业景气度回升,经营面环比改善,LED显示行业恢复良性竞争。

  MiniLED背光产品布局完整,主要有MiniCOB、MiniPOB、MPOB、MiniLens等技术路径。目前覆盖电视、MNT产品,后续依托公司在MiniLED的技术实力,开拓车载显示市场。其中,MiniLED电视的背光模组客户覆盖国内外头部电视品牌客户。在MiniLED渗透率爆发的时代,MiniLED背光模组将带动LED封装板块新增长。与此同时,作为行业内头部MiniLED背光模组厂,拥有较为全面的MiniLED技术路径及全体系的国内外客户资源,协同上游芯片,为公司智慧显示板块承接MiniLED电视整机订单提供强有力的供应链技术支撑。

  照明市场平稳运行,高毛利大功率照明已量产,全光谱健康照明产品已实现批量出货,并在与上游芯片在高端产品中深度协同,以推动产品高端化的目标。

  基于上游芯片、中游封装产业链整合,公司LED应用板块已拥有成品灯具、电视背光及COB显示三大应用业务。

  2023年公司COB显示应用实现营业收入5.41亿元,净利润0.35亿元。未解决COB技术高成本的生产技术壁垒,通过与供应商联合开发定制化的主要生产设备、建立独家工艺knowhow,大幅度降低生产端成本。并通过技术的创新推动并整合供应链协同降本,以技术创新推动COB技术在LED小间距行业的渗透率提升,后续公司将以持续的技术创新推动超高清显示行业的发展。在产线点间距产品测算)。

  2023年期间,从室内小间距显示不同技术路径的渗透率来看,COB技术P1.25间距以下渗透率为50%以上,而P1.56-P2.5间距仍以SMD为主。目前,公司产品已覆盖P0.625-P2.5,从现有出货量来看,实际出货以P1.25及P0.9为主。自2024年初,公司新投放适用于P1.5-P2.5的COB模组,P1.5-P2.5显示产品渗透率逐步提升。

  2023年期间,公司引领COB显示技术的革新,并在COB显示市场中占有绝对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以P1.0为中心,同步向P1.0-P2.5间距的小间距显示市场与P1.0以下的MiniLED显示市场开拓,后续虚拟像素的应用将从技术端推动COB显示面板成本一下子就下降,覆盖点间距范围扩大,助力COB产品从G端走向B端/C端,在偏向消费级的教育屏、会议一体机等商业显示、家庭影院领域渗透率提升。

  2023年期间,随着MiniLED背光电视成本降低,渗透率提升,公司电视ODM板块开始承接MiniLED电视整机的订单,并依托MiniLED核心供应链优势,助力客户实现LCD电视的产品升级,提升品牌力。MiniLED电视也将逐步从差异化产品逐步偏向于标准化,未来几年,供应链技术进步及下游品牌与ODM厂商一同推动,MiniLED电视渗透率加速。

  2023年风行在线亿元,风行在线定位为数字文娱创作与分发平台,目前有视听平台及终端业务、小程序内容分发、短剧制作发行三大业务板块。2023年期间,在原有传统视听业务保持稳定的基础上,小程序内容分发业务迅猛增长,成为风行在线主要的业绩贡献板块,小程序业务目前拥有2亿多月度活跃用户,18万合作推广达人,同时推广运营70多个小程序,抖音官方小程序榜单排名第一。此外,风行在线依托视听许可证资质及内容平台优势,结合小程序达人、自有视听平台、终端厂商内容分发等资源,试水短剧制作发行,目前已整合积累了数百部短剧资源。同时,公司利用AI技术在影视剧、短剧的创作与推广上进行垂直应用的持续开发和创新,旗下产品橙星推已面向达人用户推出多款AI创作工具,是将AI与产业应用进行高效结合并实现商业化的较早的成功实践者。未来,风行将持续在视听平台、文娱小程序、短剧、AI与交互式内容上持续创新,成为技术驱动的、领先的、有生命力的数字文娱创作与分发平台。

  2023年,公司凭借在接入网与通信应用领域的深厚积累以及集团产业链的协同优势,成功收购了广东瑞谷以及光模块团队,完成了光通信领域器件与模块的垂直整合。这一举措不仅扩大了公司的产品线,还明显提升了公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兆驰瑞谷专门干光通信传输领域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产品位于光通信产业链的关键环节,被大范围的应用于有线G、数据中心、物联网等高科技领域,是光网络数据信号发射、接收及光电转换的重要引擎,为现代通信技术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收购兆驰瑞谷后,公司将拥有更完善的光通信产业链,形成新的垂直/交叉的产业布局。这一布局不仅优化了公司的产业体系,还提高了整体运营效率,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同时,兆驰瑞谷在通讯接入网光通信器件领域覆盖行业内头部客户,市场占有率居行业前列。未来,兆驰瑞谷将积极抢占市场,力争两年内成为行业第一,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在光通信领域的地位。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1.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议案已经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2年年末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344,047,486元,本方案已于2023年6月14日实施完毕。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2023年07月2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购买股权的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厉浩先生、厉凤翔先生所持有的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瑞谷光网通信有限公司)55.626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3,350.24万元,定价依据为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定估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3]第01-833号。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东瑞谷55.6260%的股权,广东瑞谷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合计持有广东瑞谷68.2934%的股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联的内容公告如下: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纯利润是1,588,424,325.8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10,620,864.2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771,026,489.46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036,965,577.0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6,036,965,577.05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前途和战略规划,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526,940,6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1.0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479,855,704.00元,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21%。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如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可以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考虑了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保证公司在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企业流动或其他不良影响,公司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该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真实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从公司真实的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控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度,因生产经营需要,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深圳市兆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供应链”)、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11,000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顾伟先生、田培杰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企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都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内商业;企业管理咨询;家电原材料的购销以及其他国内贸易。(以上不含证券、金融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股东:南昌兆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85.23%的股权,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4.77%的股权。

  兆驰供应链2023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6,787.9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742.5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供应链总资产162,563.6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46,905.41万元人民币。以上兆驰供应链有关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董事长顾伟系兆驰供应链的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兆驰供应链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兆驰供应链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兆驰供应链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主营业务: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的设计、研究、开发、委托加工、销售、维修、测试及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究、开发、设计、建设、管理、维护多媒体互动网络系统及应用平台,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网络工程、通讯、机电工程设备、多媒体科技、文化广播影视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各类广告,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文化广播电视工程设计与施工,机电工程承包及设计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会展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文化用品、珠宝首饰、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建筑装潢材料批发与零售,自有房产租赁,电视塔设施租赁,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商务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方明珠系上市公司,其控制股权的人为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5.98%的股权,其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东方明珠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60,636.65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620.40万元人民币;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4,394,056.1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77,277.04万元人民币。以上数据出自《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东方明珠系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为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收入情况较为稳定,财务情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东方明珠及其控股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产品、采购会员及内容共享等相关服务费用,不存在形成坏账风险。

  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真实的情况,经有关部门及子公司测算,2024年1-12月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累计不超过11,000万元。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往来,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双方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公司尚未就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签署协议,将根据实际的需求,在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与关联人依据市场价格签订相应的合同或协议后实施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及实现业务发展的合理商业行为,能轻松实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资源优势互补,且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及较强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上述关联交易的交易价格遵循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公正公允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及影响企业独立性的情形,公司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情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体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都同意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以前年度审议的未到期的授信额度,最终授信额度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授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及品种将视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决定。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78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83%,被担保对象深圳市兆驰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兆驰光电有限公司、江西兆驰晶显有限公司、广东兆驰瑞谷通信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金融机构等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2024年度预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82,000万元的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方式、范围、期限等以相关合同约定为准,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其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不可互相调剂。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使用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使用期限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由于顾伟先生、欧军先生在部分子公司任董事等职务,董事顾伟先生、欧军先生主动回避表决。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仅限分支机构)、销售;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半导体资产总额为696,504.93万元,负债总额为453,731.0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242,773.89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07,504.23万元,利润总额为34,260.86万元,净利润为34,260.86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自营和代理国内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子公司兆驰光元持有江西兆驰100%的股权,公司间接持有江西兆驰88.45%的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光电资产总额为333,718.73万元,负债总额为184,710.45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49,008.2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18,783.18万元,利润总额为9,698.38万元,净利润为9,294.20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3号楼5楼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开发、咨询、维护、测试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创意策划服务;代理销售有关传媒、网络的业务及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技术咨询服务;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安装服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房屋租赁;房地产销售。(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研发;智能家庭网关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卫星移动通信终端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互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智能车载设备制造;集成电路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音响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制造;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5G通信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应用网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包括电视机、显示器、数字电视机顶盒、智能硬件、机器人、VR/AR、汽车电子产品、路由器、DVD播放器、音箱、投影机;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人力资源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数码资产总额为126,561.96万元,负债总额为49,050.8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7,511.1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6,646.58万元,利润总额为16,136.85万元,净利润为16,138.84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道南海大道西桃园路南西海明珠花园F座11楼A1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照明技术咨询及服务;照明研发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服务;设计服务;信息咨询;法律咨询(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不利以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和辩护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服务;生产设备的设计与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的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的批发、销售;建材的批发、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的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的批发、销售;男士服装、女士服装、童装、围巾、头巾、手套、袜子、皮带、领带、领结、领带夹及饰物、胸针的销售;鞋、帽、床上用纺织品(床单、床罩、被褥等)、室内装饰用纺织品(窗帘、桌布、地毯、挂毯等)、纺织品(毛巾、浴巾等)的销售;厨房、卫生间用具、灯具、装饰品、家用电器;钟表、眼镜、箱、包的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珠宝首饰、金银首饰、钻石首饰、雕刻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花画工艺品、织制工艺品的销售;玩具、乐器、照相器材的销售;机械设备、通讯设备的销售;无线电及外部设备、网络游戏、多媒体产品的系统集成及无线数据产品(不含限制项目)的销售;无线接入设备、GSM与CDMA无线直放站设备的销售;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办公设备的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办公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照明器具生产专用设备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家用视听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照明产品、电源产品、电器产品、电工类产品(开关、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电工胶布)、五金产品、水管产品、取暖产品、装修建材产品、显示屏、车船用照明产品、杀菌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装卸、搬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照明资产总额为95,030.38万元,负债总额为109,068.7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4,038.35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5,161.81万元,利润总额为-3,367.11万元,净利润为-3,367.11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五金产品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家用电器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具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居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箱包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房地产咨询;国内贸易代理;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注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山兆驰资产总额为87,391.76万元,负债总额为69,989.93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7,401.83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0,905.42万元,利润总额为-644.02万元,净利润为-644.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显示器件制造,通信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视机制造,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晶显资产总额为77,487.83万元,负债总额为72,540.31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4,947.5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47,177.69万元,利润总额为552.02万元,净利润为552.0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SMD_LED显示设备、MiniLED显示设备、MiniCOB_LED显示设备、MiniCOG_LED显示设备、MicroLED显示设备、Mini/MicroLED电视、电子电路产品及周边产品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晶显资产总额为28,946.55万元,负债总额为13,731.97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5,214.5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62,200.43万元,利润总额为3,235.62万元,净利润为3,235.62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营范围:研发、加工、产销:光纤通信器件、组件、模块,光纤传输设备,光纤接入设备,光纤系统,电子产品,自动化设备及自动化控制系统;光纤传输设备和接入设备及系统的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东瑞谷资产总额为36,782.56万元,负债总额为29,558.89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7,223.67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195.50万元,利润总额为-992.22万元,净利润为-994.27万元。以上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昌东工业园胡家路199号(办公楼)(第1-3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光电子器件、其他电子器件、电子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兆驰光元资产总额为265,378.49万元,负债总额为105,234.14万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160,144.36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246,509.74万元,利润总额为7,389.83万元,净利润为7,075.14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具体期限和金额依据被担保方与业务相关方最终协商后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主要是为了满足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且公司对其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经营情况、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审批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792,000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53.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9,122.56万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7.64%,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拟合计使用任一时点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根据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以下简称投资主体)的资金状况,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该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上述投资额度内,投资主体的投资金额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风险可控的产品,包括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信托计划等)、债券(国债、公司债、企业债、政府债券等)、货币型基金等以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公司不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也不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为主要投资标的的非保本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六)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七)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由董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在投资理财项目实施前,公司资金部负责对拟投资理财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经公司财务总监审批,并上报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资金部负责投资理财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董事长及管理层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董事长为投资理财事项的第一责任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签署投资理财事项相关的协议或合同,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

  1、投资风险: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有一定的投资风险,且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公司将做好投资理财产品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制订了《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独立董事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审计部核实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投资理财资金的专项审计。

  (1)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2)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1、公司本次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择机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够有效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影响到正常的生产经营,且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赞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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